歌仔戲
蘭陽戲劇團的創立與發展現況
 

〔本文發表於「2009台灣戲曲節-臺灣戲曲學術研討會」,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主辦〕

一、緒論

歌仔戲形成於蘭陽平原,是唯一發源於台灣的傳統戲曲,基於歌仔戲「原鄉」的象徵意義,以及保存、傳承歌仔戲表演藝術的需要,宜蘭縣政府在一九九二年九月廿八日,成立台灣第一個公立歌仔戲劇團──蘭陽戲劇團,這是國內唯一的公立歌仔戲劇團,也是唯一由地方政府所設立的本土劇團,在台灣戲劇史上,蘭陽戲劇團的成立具有特殊的文化使命和歷史意義。

當時台灣公立劇團僅限於京劇、豫劇,並無本土劇種,且在一九九○年代初期,歌仔戲的發展已呈現危機。由於社會型態的轉變,各種視聽娛樂媒體蓬勃發展,造成歌仔戲觀眾大量流失,電視歌仔戲原本是歌仔戲最強而有力的傳播者,但自九○年代起電視歌仔戲已開始走下坡,一九九八年之後就鮮少製作歌仔戲節目,而以舊戲重播或錄製公演場播出方式播映歌仔戲節目。至於外台歌仔戲在當時也急遽沒落,廟會多被康樂晚會、露天電影取代,外台戲班因戲金低廉、劇團削價競爭,演出品質普遍粗糙、簡陋;而在「文化場」演出方面,當時只有標榜「精緻歌仔戲」的河洛歌子戲劇團,以及知名度最高的明華園戲劇團引領風騷。

綜言之,在一九九二年蘭陽戲劇團成立時,台灣歌仔戲已呈現式微蕭條現象,因此蘭陽戲劇團的成立是具有特殊文化使命與指標意義,它象徵歌仔戲的危機,也代表歌仔戲的轉機。由於傳統戲曲面臨斷層的困境,因此原本形成於民間、流傳於民間的民俗戲曲才需要藉由政府的力量加以扶持,而公立本土劇團的設立也表示政府對本土戲劇的肯定與重視。

二、蘭陽戲劇團創立的過程

蘭陽戲劇團成立時,正逢台灣歌仔戲低靡時期。一九九○年游錫?當選宜蘭縣長提出「文化立縣」的理念,其具體作為包括:實施本土教育、實施學校本土藝術薪傳計畫、創立宜蘭縣史館、規劃蘭陽博物館、舉辦歡樂宜蘭年、國際名校划船邀請賽、國際童玩藝術節等活動,其中最重要的文化建設就是籌組「蘭陽戲劇團」。(陳賡堯,《文化.宜蘭.游錫?》,頁23,遠流出版社,1998年。)

游錫?縣長決定設立蘭陽戲劇團主要原因包括:一、宜蘭是歌仔戲的原鄉。二、文化中心設立的台灣戲劇館保存的文物均屬靜態展品,需有動態的演出來呈現。三、當時宜蘭高商、吳沙國中推動的歌仔戲薪傳計畫無法落實歌仔戲傳承。基於上述理由,成立縣立歌仔戲劇團正能銜接這些缺失。(陳賡堯,《文化.宜蘭.游錫?》,頁93,遠流出版社,1998年。)

蘭陽戲劇團籌劃初期構想,原本是要將宜蘭縣立案的「漢陽歌劇團」收編為「蘭陽戲劇團」,再招收新團員擴充編制,但這種收編方式只是更換團名,「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的方式對歌仔戲保存、傳承功能不大,因此再經評估之後決定全面招收新團員,建立劇團制度與風格。

一九九二年文化中心公開招考十四名學員,成為蘭陽戲劇團首批成員,聘請歌仔戲知名藝師廖瓊枝、陳旺欉、莊進才、石文戶、林松輝等擔任師資,進行培訓課程;後場樂師則暫以文化中心所屬的蘭陽國樂團擔綱,第二年再招募專屬後場。當時招募演員主要來自民間戲班子女及宜蘭高商歌仔戲社團的畢業學生。

一九九二年教師節,台灣第一個公立歌仔戲劇團正式成立,經過八個月訓練,一九九三年五月蘭陽戲劇團在員山結頭份讚化宮舉行首演。結頭份乃文獻中記載歌仔戲的發源地,當年歌仔戲創始者「歌仔助」,就是在讚化宮對面的茄苳樹下傳授歌仔戲,蘭陽戲劇團選擇此地首演具有象徵意義。此外,蘭陽戲劇團首演是以落地掃型式演出「本地歌仔」《山伯英台》,此乃因本地歌仔是歌仔戲的前身,落地掃則是歌仔戲最原始的演出型態。

次日,蘭陽戲劇團在文化中心演出由廖瓊枝藝師傳授的戲碼《陳三五娘》,演出前也依照民間演戲習俗先演「扮仙戲」《蟠桃會》,再作正式表演。《陳三五娘》是歌仔戲傳統戲碼,也是本地歌仔「四大齣」之一。蘭陽戲劇團選擇本地歌仔《山伯英台》與歌仔戲《陳三五娘》兩齣戲碼都有特殊考量。

三、戲劇團原本規劃構想

蘭陽戲劇團的設立宗旨在保存歌仔戲表演藝術,提昇歌仔戲表演素質。劇團初期計畫以歌仔戲專業人才的培育、訓練與教學方法的建立為預訂目標。傳統民間戲劇已瀕臨失傳的危機,唯有先保存維護才有推廣發揚的空間,目前台灣已經不再有「父母無聲勢,送子去學戲」的情況,而傳統戲曲「口傳心授」的傳承方式也不能符合現代教育方法,因此,如何讓歌仔戲在現在社會傳承延續,就是歌仔戲面臨的課題。

專業人才的培育向來是民間劇團所欠缺,而劇情荒謬、結構鬆散、思想封建、節奏拖沓的傳統表演型態,也使歌仔戲無法符合社會潮流。蘭陽戲劇團除前場演員與後場樂師的訓練外,也將培育編導、舞台技術、藝術行政人才,並計畫編寫有關台灣的歷史演義、民間故事、鄉野傳奇等歌仔戲劇本,結合現代劇場觀念、舞台技術,符合時代脈動,展現歌仔戲的新生命,以台灣的歌仔戲來演出台灣人的故事。

保存傳統、研究創新是蘭陽戲劇團長期發展的理念,戲劇團將致力維護歌仔戲傳統唱腔、身段之美,還原歌仔戲「有聲皆歌,無動不舞」的歌劇屬性,質言之,唱腔與身段將是蘭陽戲劇團的表演特色,歌仔戲理論架構的建立也是戲劇團長遠的目標。著手蒐集、整理歌仔戲相關之文獻史料、專書論著與視聽資料,提供未來研究、學習歌仔戲之參考,並為歌仔戲理論建立完整資料庫也是蘭陽戲劇團的設立理念,期望能藉此奠定歌仔戲的學術研究基礎,成為台灣歌仔戲的訓練、表演、研究中心,促使歌仔戲藝術永續流傳。(教育部,《民族藝術傳承研討會論文集》,頁178,台北市:藝術家出版社,1995年。)

蘭陽戲劇團成立前,邱坤良等教授就擔心設立公立劇團將影響歌仔戲生態,影響民間劇團生存空間,但依劇團發展目標,蘭陽戲劇團的成立重點在於教育推廣、劇本、樂譜整理、技藝傳承等工作,並非以演出為主要目的,如此可以彌補民間劇團為了生活無法兼顧的缺失,且以演出價碼而言,公立劇團戲金並不會與民間劇團削價競爭,因此並沒有排擠作用,且能相輔相成,為民間歌仔戲劇團創造更好的文化生態。

蘭陽戲劇團規劃的劇團編制,包括製作組、演員、樂師,人員編制約在60人以上。劇團成立第二年團員員額約有35人。劇團團員是經由公開評鑑方式招聘,師資來源則聘請資深藝人及各項專業人才擔任,曾受聘者有歌仔戲名伶廖瓊枝傳授拿手戲《陳三五娘》、石文戶指導新編老戲《錯配姻緣》、「戲先生」林松輝、呂仁愛受邀教導北管戲曲、扮仙戲,還有宜蘭本地歌仔老藝人陳旺欉傳授本地歌仔的絕藝,後場名樂師莊進才負責指導後場等。

劇團成立時取名為「蘭陽戲劇團」而不稱「歌仔戲團」,是因為考量到除歌仔戲之外,劇團還會傳習本地歌仔和北管亂彈戲,戲劇團在成立初期,也排演本地歌仔《山伯英台》,和北管扮仙戲《蟠桃會》(福路派)、《大醉八仙》(西皮派),以及《過秦嶺》、《燒窯》等北管小戲。此外為了因應學校的推廣需求,也設計了三、四十分的折子戲,以配合學校的上課時間。

蘭陽戲劇團不以營利為目的,訓練與教育乃是戲劇團重點工作,戲劇團希望透過紮實的訓練與長期排演,展現最好的表演內容,建立歌仔戲形象,重整民眾對歌仔戲的信心。因此,劇團大部分時間在訓練與排演,側重演出品質,不重演出場次,這是蘭陽戲劇團有利的條件。平常演員固定課程有基本功訓練、基本唱腔與基本身段,基本功乃在訓練演員身體之柔軟度,基本唱腔與基本身段則在保持一個歌仔戲演員基本表演能力,其他課程則有舞蹈、漢文正音、即興表演、戲劇欣賞、書法、發聲方式、視唱聽寫等課程。後場音樂課有翻譜、樂理分析、合奏練習、專長樂器練習等課程,戲劇團在課程安排上不僅要培育歌仔戲人才,並且要充實歌仔戲從業人員的內涵,進而提升歌仔戲表演藝術。

綜言之,蘭陽戲劇團當初規畫構想,是著重歌仔戲的保存、推廣,演出只是營運項目之一,且非最主要的工作項目。民間戲班無法做的資料蒐集整理和教育推廣則由公立的戲劇團來擔負。

四、戲劇團鶯聲初啼

戲劇團成立後排演「本地歌仔」以示飲水思源,之後就聘請廖瓊枝藝師教授《陳三五娘》,戲劇團以此劇巡迴宜蘭縣十三鄉鎮打下知名度。而讓戲劇團造成轟動的是一九九四年由陳永明改編自大陸邵江海創作《李妙惠》的《錯配姻緣》。由於劇情生動有趣,且劇中音樂曲調詼諧逗趣,因此廣受觀眾喜愛。一九九四年台北市戲劇季,蘭陽戲劇團即以《錯配姻緣》擔綱壓軸演出,這也是蘭陽戲劇團成軍以來首度正式出鄉公演。

自一九九五年之後蘭陽戲劇團陸續應邀到新加坡、哥斯大黎加、美國紐約、加拿大等國家演出,將台灣的歌仔戲和蘭陽戲劇團推上國際舞台,其中一九九六年遠赴哥斯大黎加演出本地歌仔,更是歌仔戲史上第一次遠征中美洲國家。

五、一九九五年倒團危機

戲劇團創團籌備經費是來自教育部補助款,創團後則分別由文建會補助款與縣政府配合款支應。一九九三年戲劇團補助款遭縣議會議刪減一半,劇團營運陷入困境,後由文建會補助六百萬元,才暫時解決經費問題。縣議會並要求戲劇團委由「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託管(見「蘭陽戲劇團組織章程」第三條)。

一九九五年戲劇團追加五百萬元預算,被縣議會全數刪除,團員薪資無法支付,劇團立即面臨倒團危機,當時筆者擔任戲劇團執行長一職,在教育部主辦之《民族藝術傳承研討會》(教育部主辦,民國84年4月28至29日舉行),筆者藉由發表《蘭陽戲劇團的營運──公立本土劇團的運作模式》論文之時,宣佈蘭陽戲劇團即將面臨解散的訊息,第二天,各大報刊登此一新聞,立即引起各方關注與反彈,游錫?縣長表示絕不會讓戲劇團解散,並向各界公開募款解決危機。各地民眾組成後援會,各大專蘭陽校友會學生也串連發起簽名支持戲劇團,旅北鄉親所組成蘭陽同鄉會、同協會也籌措經費發放團員薪資。兩週後,蘭陽戲劇團在宜蘭運動公園舉辦募款公演,來自全國各地的兩三千位觀眾到場表達支持,當場募得一百多萬元讓戲劇團暫度危機。縣議會在強大的民意壓力下,不再凍結預算,但也要求戲劇團以「蘭陽戲劇團戲劇發展基金科目」運作,劇團的年度計畫及預算則須經縣議會審核。

一九九五年戲劇團倒團危機,主要源自戲劇團的成立缺乏法源依據,以及縣議員對戲劇團的不瞭解,此外也有在野黨政治的操作,爾後危機的解除,除了民眾的普遍聲援外,縣政府強而有力的支持更是主要關鍵。

六、歌仔戲的一九九六

一九九六年對台灣傳統戲劇界而言可謂關鍵性的一年。這年文建會將原本的「國際傑出扶植團隊」改為補助國內表演團體的優良傑出團隊,其中對傑出歌仔戲劇團的年度補助約在100萬到500萬之間,對傳統戲班而言獲得這項補助,不但可以維持劇團基本開銷,對於劇團知名度更有提昇效果。

一九九六年「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針對傳統藝術實施常態性補助,補助項目則包括保存、推廣、創作、展演、調查研究、研習進修、出版、國際文化交流各方面。傳藝中心和國藝會的補助管道,使更多歌仔戲劇團、個人得到政府的挹注,多少幫助民間劇團舒緩戲金太低或賣座不足的困境。

此外傳藝中心自二○○○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外台歌仔戲匯演」,精選全國優良劇團分別在台北、高雄、台中、宜蘭傳藝中心及花東地區匯演,其中秀琴、一心、新櫻鳳、春美等劇團都在匯演活動中表現傑出,此後不但得到更多演出機會(如社區、校園巡迴),也陸續得到「國家傑出團隊」的補助。

二○○三年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實施「歌仔戲製作與發表專案」,補助民間劇團製作新戲,結合編劇、導演、舞台、音樂設計等專業項目,並納入補助範疇,使歌仔戲製作更為健全。

一九九六年起各種補助、演出機會激增促使歌仔戲風起雲湧,而蘭陽戲劇團向來被定位為官方劇團,因此在資源平均分配的概念下,卻完全沒有得到任何助益。由於沒有法源的依據,蘭陽戲劇團其實並非「公立」劇團,團員也無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工作、薪資均未受到保障,但在申請補助時戲劇團則因「間接」隸屬公部門而被摒除在補助對象之外。

七、一九九八之後

一九九八年戲劇團創團名譽團長游錫?縣長卸任,由同黨籍劉守成接任,戲劇團逐漸風光不再,從最實際的經費預算遞減、團員刪減,就能反映劇團日漸萎縮的情況。

在預算方面游錫?縣長任內,劇團年度補助約在2300萬到2800萬之間;劉守成任內則減到約2200萬,到呂國華縣長任內,民國96年起至今都維持1500萬。人事方面游錫?任內專職團員(含行政、製作、演員、樂師)約36人,至今劇團專職人員僅存行政4人,製作組2人,演員12人,後場4人。

補助經費的遞減與人事的縮編,致使劇團無法穩定、健全發展。但似乎兩任縣長都不敢裁撤戲劇團,因此戲劇團既不能健全運作,又不會倒閉,形成一種「也昧好、也昧倒」的怪異現象。

八、戲劇團運作的困境

自一九九二年九月廿八日成立迄今(二○○九年),蘭陽戲劇團已運作十七年,依目前營運狀況,戲劇團現階段營運正面臨下列幾項問題:

1、預算不足、難以運作

蘭陽戲劇團補助從最高2800萬,遞減到這三年的1500萬,使劇團人事編制無法正常運作。縣府編列補助幾乎用於團員薪資,由於經費不足,劇團沒有充足經費製作新戲,更因經費限制,編制無法健全,導致現行編制製作組2人,後場樂師4人的窘境。今年(二○○九年)甚至因為經費不足而沒有製作新戲。

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戲劇團在沒錢也沒人的情況下,其經營與發展都面臨極大的問題。

2、欠缺專職、專業的管理人才

戲劇團自成立至今一直存在著欠缺專職管理人才的問題。依劇團組織章程規定,名譽團長是縣長,團長由文化中心主任(文化局局長)掛名;創團初期的執行長或管理基金制度的副團長,均非專職人員。創團時期本人擔任執行長、副團長,是專業但非專職;劉守成縣長執政之後,副團長由文化中心秘書或表演藝術科長兼任,不但非專業且非專職。質言之,戲劇團並無實際負責人,形成各組運作多頭馬車的情況。

3、劇團發展隨政權更替改變

一九九二年蘭陽戲劇團在縣長游錫?強力支持下成立,游縣長卸任之後,非常明顯隨著政權的轉換而日漸被忽視,接任的縣長沒有必要為前任縣長政策背書,因為那不是自己的政績,沒有支持的必要。從劇團補助經費及名譽團長(縣長)的參與度可見,戲劇團在創團團長卸任後,劇團的處境是每況愈下,甚至成了燙手山芋不知如何處置。

4、歌仔戲劇本的欠缺

歌仔戲劇本欠缺並非蘭陽戲劇團的個案,台灣歌仔戲班普遍都找不到適當的劇本,劇本是戲劇的先決條件,沒有好劇本就無法呈現好的戲劇。

蘭陽戲劇團初期劇本是由老藝人陳旺欉、廖瓊枝所提供,而後有陳永明、游源鏗改編其他劇種劇本;近年來則由黃春明、林紋守編劇,劇本的來源不固定且品質不穩定,造成戲劇團演出品質的不確定性。

5、演出成本過高,演出機會少

戲劇團籌辦時就有學者擔心是否影響民間戲班演出機會,其實,以戲劇團演出費而言,與民間戲班相去甚大,根本不會搶走民間戲班的戲路。但戲劇團演出成本過高也是造成廟宇聘請戲劇團的阻力,由於廟會演出一般戲班只需要三到五萬元戲金,而蘭陽戲劇團則動輒三、五十萬,如此昂貴的戲金,一般廟宇難以負擔,也造成戲劇團難以在廟埕生存,戲劇團只能作「文化場」公演。而廟口酬神戲是歌仔戲班最主要的演出名目,戲劇團無法與民間戲班削價競爭,只能在公部門舉辦的藝文活動中表演,因此演出機會並不多。

九、結論:蘭陽戲劇團的未來發展

蘭陽戲劇團是台灣唯一公立歌仔戲劇團,公立劇團有公部門資源支持的優勢,但也有其內、外在限制,諸如:掌控劇團預算的是對歌仔戲外行的縣議員、管理劇團的也是非專業的公務員,掌控、領導階級均非歌仔戲專業者,造成劇團的運作始終是以外行領導內行的情況。

劇團自給自足向來是縣議會、文化局對戲劇團的期許,其實假使戲劇團可以自負盈虧那當初根本不需要由公部門成立,民間私人「整班」成立劇團即可,何必由公部門設立,這種不願付出只想坐享其成的心態是不正確的觀念,京劇國光劇團每年經費高達2億3千萬也沒有國會議員要求它要自負盈虧。

戲劇團補助經費逐年遞減,執政者也不重視劇團,筆者曾經建議文化局將戲劇團改編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駐園團隊」,由中央政府負擔經費,長期駐園區演出,但縣政府可能基於不敢承擔「賣團」的風險,或基於「棄之可惜」的考量而不同意,因此戲劇團就卡在公立與私立、專業與非專業之間動彈不得。

最後,筆者以蘭陽戲劇團卸任副團長的立場建議,以劇團的現階段營運狀態而言,如果縣政府果真重視戲劇團,則應編列足夠的預算、給予基本的人事編制,讓戲劇團得以正常運作,如果縣府不願承擔,那就應該盡快裁撤戲劇團,支遣團員,不要再浪費公拏,否則以蘭陽戲劇團現況,在經費欠缺、人力不足的情況下,蘭陽戲劇團的公立定位,不但不能推廣、傳承歌仔戲表演藝術,反而因公立、官方的定位,對歌仔戲形成負面效果。

參考書目

1.陳賡堯,《文化.宜蘭.游錫?》,台北市:遠流出版社,1998年。

2.教育部,《民族藝術傳承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市:藝術家出版社,1995年。

3.林茂賢,《歌仔戲表演型態研究》,台北市:前衛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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