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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統戲曲
台灣傳統戲曲風華-台灣的小戲(一)
【小戲簡介】 傳統戲曲可分為大戲、小戲及偶戲三大類。所謂「小戲」是相對於「大戲」而言的;一般來說,大戲是由小戲孕育發展而成,但小戲有時亦可由大戲分支發育成另一獨立的劇種。 民間小戲是指由「民間歌舞」與「民間曲藝」或「說唱藝術」結合發展而成之劇種,因此在雜技中擷取「歌」與「舞」之要素,便成為「歌舞小戲」。由此可見,小戲是民眾或民間藝人創作或傳播的小型歌舞劇,反映出民間生活趣味與思想情感。小戲之劇中腳色簡單,多無完整故事情節,演出內容詼諧逗趣,表演時無固定舞台,而其表演形式則深具鄉土歌舞色彩。 劇種興起之初,劇中女性腳色多由男性扮演。就演員人數而言,一人單演稱為「獨腳戲」;一旦、一丑合演稱為「二小戲」;至於一丑、二旦之組合則稱為「三小戲」。就裝扮歌舞而言,皆「土服土裝而踏謠」,亦即穿著當地平常服裝,以土風舞之步法,唱踏當地歌謠。 陣頭是指不具備完整戲曲條件的民間歌舞小戲,通常在迎神賽會或其它節慶時做出陣遊行或野台演出。台灣民間陣頭,一般可分成「文陣」與「武陣」,「『文陣』歌舞性質濃厚,娛樂性強,有故事情節,有對白,有完整的後場伴奏,使用樂器包括曲調樂器與打擊樂器,表演形式大多為載歌載舞。」如車鼓弄、牛犁陣、牽亡歌陣、打七響及桃花過渡等;「『武陣』則宗教性質強烈,多帶有武術表演,後場伴奏樂器大多只使用鑼、鼓、鈸等打擊樂器,目的在增加熱鬧喧闐的氣氛,活動力也較文陣為大,表演形式大多為只舞不歌。」例如宋江陣、跳鼓陣、獅陣及龍陣等。 根據黃文博之調查,台灣民間陣頭近百種,就其種類言,雖可以「文陣」與「武陣」來區分,但又可細分為宗教陣頭、小戲陣頭、趣味陣頭、香陣陣頭、音樂陣頭及喪葬陣頭等六種。其中的小戲陣頭指帶有民間小戲味道和色彩的陣頭。林茂賢則將民俗陣頭依其表演性質,概略分為宗教性、遊藝性、音樂性、體育性、歌舞性及特技性等六類,其中的歌舞性陣頭,則包括車鼓陣、牛犁陣、桃花過渡、七響陣……等陣頭。 此外,黃玲玉就表演形式,將台灣河洛陣頭分為載歌載舞的陣頭、只舞不歌的陣頭、只歌不舞的陣頭、不歌不舞純樂器演奏的陣頭,以及不歌不舞純化妝遊行的陣頭等五類。載歌載舞的陣頭,「其特徵為有完整的後場伴奏、有故事情節、有對白、娛樂性強、活動力較小,如車鼓陣、牛犁陣、竹馬陣、七響陣、番婆弄、才子弄、桃花過渡,……。」此類大抵屬於黃文博所指的「小戲陣頭」,亦即一般所稱的「小戲」。 【劇種介紹】 壹、車鼓弄 根據《台灣省通志.學藝志.藝術篇》指出,唐宋時代,民間百戲有所謂「三枝」,傳至明清,稱為「三棒※」,又稱「花※」。《台灣省通志》又謂,《淡水廳志》卷十五,收錄鄭大樞〈風物吟〉:「花※俳優鬧上元,管絃嘈雜並消魂,燈如飛蓋歌如沸,半面佳人恰倚門。」註曰:「優童皆留頂髮,粉扮生旦,演唱夜戲,台上爭目來,郡人多以錢銀玩物拋之為快,名曰花※戲。」可見嘉慶年間,本省已有花※戲。(※字為鼓字,但右邊是去「支」改為「皮」) 車鼓戲又稱車鼓弄,「車鼓係花鼓流傳至閩南,結合當地的音樂和表演型式,演變成的歌舞小戲,車鼓的『車』字在閩南語中有『翻』或『弄』之意,其表演稱為車鼓陣或是車鼓弄,『弄』字同樣含有『舞蹈』的意思。」 台灣車鼓陣的表演,分前後場,前場表演歌舞,後場則擔任伴奏。前場人數不固定,但以三對六人為多,男女均可充任,腳色僅作丑、旦之分,可自由打扮。大致丑腳作滑稽裝扮,雙手分執竹製「四塊」(四寶),隨劇情節奏敲擊;旦腳作華麗打扮,左手拿絲巾,右手執摺扇,搭配丑腳左右搖擺或前後進退,邊歌邊舞,邊舞邊歌。目前台灣車鼓戲大多採現場演唱或播放錄音帶方式,有後場伴奏之團體不多;後場人數亦不定,多由兩、三人組成。常用樂器為三絃、殼仔絃、大廣絃、笛子及月琴等。 車鼓戲腳色裝扮,丑腳的扮相以滑稽逗趣為原則,「頭戴斗笠式帽,身穿黑色大綯漢衣褲,鼻孔插兩綹鬚,嘴邊掛黑色八字鬚,嘴角點痣。」旦腳的扮相則是以妖艷嬌媚為原則,「以綢巾的中央捏成一朵綢花放在頭上,其餘的由兩耳邊垂下,額上以珠花圍或以綢巾插珠花為飾,身穿花紅雜色衫褲,腰繫綢巾,左手拿手帕,右手拿摺扇。」「老婆的扮相大多醜陋詼諧,上身穿黑色漢衣,下身穿白色摺裙,頭後有髻,圍以黑巾,上插珠花,手持椰扇。」吳天羅(二○○○年逝世)曾經指出,由於老婆扮相最為醜陋,因此車鼓藝人多不願扮演老婆腳色。 車鼓弄之表演有「一旦」、「一丑一旦」、「二旦」、「一丑二旦」、「二丑二旦」、「多組」及「二丑一旦或二丑三旦」等型態,但據黃玲玉之調查指出,「二丑一旦或二丑三旦」之表演型態已消失。而車鼓表演有「踏大小門」、「踏四門」及「拜謝神明」等基本程序,尤其是在廟埕表演,此等基本動作均表對神明及觀眾之敬意,故均不得偏廢。「丑角在踏完四門引旦出場後,通常表演<共君走到>、<拜謝神明>等曲,以示對神明之尊敬。」最後則以<團圓>一曲收場。 車鼓弄之表演即興成分濃厚;題材多涉及男女私情、家庭問題或表現是非善惡等社會事件;歌唱題材則多來自地方民謠,或民間藝人之創作;「答嘴鼓」及「四句聯相褒」為車鼓弄一大特色。 車鼓弄之演唱由丑腳開其端,猶如彈詞之開篇,先唱出個人身世,再由旦腳對答或對唱;唱詞以七字四句為原則,間亦有短至五言,或長至八言者,其餘字數則較少見。節拍為七字一句三拍為主,而節拍之快慢,通常視劇情而定。至於說白則須咬字準確而又一氣呵成,尤其是急口令或「四句聯仔」,更須講究。 台灣車鼓戲演出劇目,有《十八摸》、《小補缸》、《石三驚某》、《桃花過渡》、《病囝歌》、《番婆弄》及《瞎子看花燈》等齣;而車鼓戲之劇本,多為無名氏的創作,有的取材於歌謠,有的取材於故事。歌謠都是描寫男女相罵對答歌為主,故事的取材亦用這種形式的歌詞來創作,坊間雖有刻本或鉛印本的小冊(通稱「歌仔簿」),但僅為其中的一段歌詞而已;至於現存車鼓戲劇本有《十二按》、《十八摸》、《五更鼓》、《病囝歌》、《桃花過渡》及《點燈紅》等齣。此外,由於昔日藝人大多不識字,戲曲傳承大多靠口頭傳授,因此除上述劇本外,尚有《小補甕》、《牽尪姨》及《懷胎歌》等十多齣。
貳、牛犁陣 牛犁陣又稱「駛犁陣」或「駛牛犁」,其來源說法有三:第一種說法,相傳昔日書生鄭元和於赴京趕考途中,因迷戀名妓李娃而散盡盤纏,困頓潦倒之際,得一乞丐傳授「牛犁陣」而賴以維生,並加以發揚,成為牛犁陣祖師爺;第二種說法,相傳舜是一位勤奮孝順的農民,堯將王位禪讓給舜之後,鑑於農民之辛勞,每至夜晚,便集合全村農民歡樂歌舞,有扮「牛頭」者,有扮「牛尾」者,另有扮「阿公」者,亦有扮「阿婆」者,後來逐漸發展成為「牛犁陣」;第三種說法,認為牛犁陣係台灣農村自發性的地方歌舞小戲,為農民於農暇時之遊藝活動,內容活潑逗趣,充分反映農村生活中輕鬆的一面。其中以第三種說法較為可信。 台灣的牛犁陣無文獻資料可考,根據許常惠《台灣音樂史初稿》記載,認為似與廣西的「小放牛」或「打春牛」有關,其表演方式是由一人扮牧童,兩人扮採茶女,還有一條由兩個人扮演的春牛。中國在宋代即有「春牛」一詞,吳自牧《夢梁錄》及周密《武林舊事》均有相關記載,《夢梁錄》:「臨安府進春牛於禁庭。立春前一日,以旗鼓鑼吹妓樂迎春牛,往府衙前迎春館內。至日侵晨,郡守率僚佐,以綵杖鞭春,如方州儀。……街市以花裝欄,坐乘小春牛。及春幡春勝,各相獻遺與貴家宅舍。示豐稔之兆。」據推測,台灣的「牛犁」可能是「春牛」傳至本省後,在農村與本地的歌舞小戲結合發展而成。 完整的牛犁陣除必有的「頭旗」外,基本腳色有八: 1. 地主(田頭家),特徵是留綹鬚、持煙桿; 2. 犁兄,即農夫,牽牛上場; 3. 水牛(扮演水牛者); 4. 犁妹,即農婦,也叫「攪牛婆」,老三八造型,在牛尾推牛; 5. 推犁,手推裝輪,牛犁跟在牛後,如同耕田; 6. 挑夫,肩挑雙擔; 7. 犁田丑; 8. 犁田歌仔旦。丑、旦各兩名,丑角拿鋤頭,旦角持扇或絲巾,配對表演,為陣頭增加不少熱鬧的氣氛。 牛犁陣最基本之道具,包括一個紙糊的牛頭,牛頭兩側各掛數枚鈴鐺,牛角纏紅布,頭頂貼兩道神符,目的在於避免觸犯牛神。演員服裝以農村傳統衣服為主,僅旦腳之裝扮有時採用車鼓之樣貌;演唱方式有對唱,亦有合唱;至於伴奏樂器則有殼仔絃、大廣絃、二絃、笛、四塊及嗩吶等南管系統的樂器為主,部分演出團體則加上月琴及鐘仔等樂器。 牛犁陣演出內容、唱詞、動作、道具及場地等均不受限,僅旋律固定,歌詞必須押韻。內容包羅萬象,除田園風光及耕田題材外,也有「描寫民間故事、街頭議論、新聞傳奇、男女愛情」,以及插科打諢,詼諧逗趣等情節,表現題材十分多元;牛犁陣多在廟口或街頭演出,表演時多採一問一答,配合滑稽動作,「 多作配對演出,或扭或搖、或擺或晃、或立或蹲、或弄或戲,傳達農村社會快樂、活撥的一面。」牛犁陣雖無固定的劇本,但仍有經常演出之劇目,如《十月懷胎》、《送君》、《秋天梧桐》及《看牛歌》等最為常見。由於表演形式以及演員的裝扮與車鼓陣有許多相近之處,因此學界有人將車鼓陣和牛犁陣視為姐妹陣。 牛犁陣在早期農村社會中,除參加藝陣遊行外,大多用以自娛娛人,因此極為普遍;時至今日,大都只為「表演」目的而流傳下來,通常在廟會祭典、神明出巡等特殊場合,以及文藝季等演藝活動中始能見到牛犁陣表演,可見昔日牛犁歌中,「……手牽犁兄喂行到水田頭,……手牽犁妹喂透早天未光,……。」農夫農婦將牛視為犁兄犁妹,這種情感也隨時代改變而逐漸消失。 目前台灣牛犁陣的分佈,以台南、高雄、屏東等農村地區為主;雲林、彰化及台中等地有零星分佈,台中以北則鮮有所聞。其中以台南縣之數量較多,縣內的陳學禮曾經在一九八九年,榮獲教育部民族藝術薪傳獎——傳統雜技類個人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