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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統戲曲
台灣傳統戲曲風華-傳統戲曲表演概論(二)
【劇團的信仰及其禁忌與規矩】 壹、劇團的信仰 戲神信仰為劇團運作之核心,除可維繫劇團規矩、鞏固內部秩序外,虔誠的信仰亦提供藝人心靈慰藉,兼具社會學、宗教學等多種功能。 從戲神形成之背景言,與其它行業神之生成背景相同。當戲曲發展到達一定階段,劇團組織成熟後,由於利益因素所需,戲業行會組織於焉而生,「伴隨著戲業的發達和行會組織的出現,戲曲藝人便從歷史和傳說中挖掘掌握本行技術的發明人或專才,創造出自己的祖師,戲神崇拜於焉開始。」有趣的是同一祖師神可能成為不同行業的祖師;同一行業在不同地域可能產生不同之祖師爺;亦有同一祖師爺所指不同。由實際現象可知,隨聲腔與劇種之流傳、更迭和各地不同的風俗信仰融合,各地戲班供奉之戲神不盡相同,較諸其它行業,梨園界呈現之風貌更為複雜而多樣。 由於劇團組織、營運及表演技藝的傳承,有賴於一定之社會規範與信仰體系,戲曲演出與社會習俗結合,演出時、地、劇目皆需合乎祭儀之要求,因此劇團演員及樂師除技藝演出外,尚須熟悉並遵守當地習俗與祭儀,方能獲得民眾的喜愛,戲神信仰便扮演維繫此一運作的重要腳色。 戲神信仰有整合劇團力量、維持劇團運作、安定演員心理、維護戲業傳統及建立劇團間情誼等功能。以整合劇團力量來說,係透過共同之戲神信仰,建立共識而達成;就維持劇團運作而言,許多劇團均選擇於戲神神誕日,決定劇團舊演員是否續約、新演員簽約等重要團務,對維繫劇團正常運作具有積極功能;以安定演員心理而言,昔日戲神多供奉於後台,演員於演出時,出入後台必向戲神鞠躬,除充分表現對戲神的尊敬外,最大目的便是給與演員演出信心;就維護戲曲業傳統而論,供奉戲神可藉由共同之信仰模式、祖師傳說及祭祀行為,維護、延續戲業傳統;至於建立劇團間情誼而言,由於戲神信仰相同、音樂曲調近似,劇團間較亦建立關係與情誼。 台灣各類傳統戲曲劇團所祭拜之戲神不盡相同,但大多祭祀田都元帥或西秦王爺,茲將其表列如下: 表1-1 臺灣傳統戲劇戲神一覽表 (1997年9月製表)
資料來源: 至於一般車鼓小戲,其戲神之說法多為鄭元和,此類傳說來源,可能與其迷戀名妓李亞仙,因而耗盡盤纏,導致流落街頭,乃以走唱維生有關。不過車鼓戲吳天羅藝師(二○○○年逝世)曾表示,他幼年之時,奉祀的戲神是田都元帥。吳天羅認為,車鼓小戲戲神為鄭元和之說,可能來自文人、學者之附會。由於民間傳說為口耳相傳,難免眾說紛紜,可將吳說視為其中一種說法。 關於西秦王爺與田都元帥之傳說,雖細節有所差異,但主要情節類似。西秦王爺,又稱郎君爺、西秦王,即唐明皇。唐玄宗李隆基,風流文雅,醉心歌舞,並於後宮建築戲台,網羅天下戲曲菁英,置「梨園」作曲排演,盛極一時;因此唐明皇不僅成為戲曲界之守護神,亦為音樂界所奉祀,後世更將梨園視為戲曲界之代稱。 田都元帥,又稱相公爺、雷元帥。據記載,雷海青於天寶年間為玄宗內廷之供奉,管領梨園子弟,安祿山叛亂,因奸臣陷害,奏請雷海青以文官出征,雷海青奉命以筑擊安祿山,死後被尊為「音樂之神」。另一說法,樂工雷海青死後,安祿山造反,玄宗逃奔四川,雷海青顯靈保駕,於其時,天空中浮現「田都」二字,故拜為田都元帥。 民間傳說謂雷海青為私生子,其母將之棄於田埂,幸賴螃蟹吐白沫餵養,乃能倖存;及長,進京赴考,一舉而為文狀元。後逢番兵進犯,因奸人所陷,乃奉命出征,因連連敗北,被困孤城,乃派兵出城演戲,藉番兵疲憊之際趁機反擊;回京後雷海青又奉旨演戲,時值皇帝飾丑腳,雷海青因取笑皇帝而被判死刑;未至秋決,番兵又來襲,雷海青奉命再披戰甲,凱旋歸來;雖立戰功,但君無戲言,乃將「雷」字去其首,易「雷」字而成「田」字,雷海青即成為田都元帥。 貳、劇團的禁忌與規矩 民間藝人大多信守梨園之禁忌與規矩,但因時代轉變,亦有少數禁忌與規矩為不瞭解劇團習俗之觀眾所打破,因此目前各劇團通常視情況調整原有之禁忌與規矩,一般觀眾應對劇團習俗有所瞭解,並加以尊重;至於劇團與演員間,大致仍維繫此等習俗,就劇團內部而言,禁忌與規矩仍然有其重要功能。 禁忌係指絕對禁止之行為。台灣劇團的禁忌約可分成不可說、不可食及不可做三類。
第一類是不可說的禁忌:
第二類是不可食的禁忌:
第三類是不可做的禁忌: 以上諸多禁忌,若不慎觸犯,必須祭拜戲神、焚燒金紙,並鳴放鞭炮。 至於觀眾方面,許多觀眾忌看傀儡戲,尤忌懷有身孕之婦女觀賞,據說孕婦觀看傀儡戲,會生軟骨兒。 劇團規矩則指必須遵守、執行之行為。劇團規矩主要有開台或每年首次演出必須手持點燃之金紙,在舞台四周比劃,表示除穢;開台或每年第一次演戲時,戲台上須懸掛蘿蔔(好彩頭)及木炭(愈演愈烈)。小丑在劇團中地位最高;演員扮演神明,必須在臉部劃一破綻,表示並非正神;演正戲前必須先扮仙,演出後小生與小旦須「鬧虎」,亦即於戲曲演出結束,小生與小旦必須再出場向觀眾行禮,再行退場。 以布袋戲言,根據「小西園掌中劇團」許國良之說法,最忌諱搬演「聖人歸天」之戲碼或《封神榜》。前者如《三國演義》中〈關公走麥城〉或《說岳全傳》之〈岳武穆屈死風波亭〉,遇有此等情節大抵皆以暗台走過,以示敬意;後者於七月方可演出,然亦儘量避免,據說犯此禁,有「倒班」之虞,「小西園掌中劇團」即曾試演《封神榜》而停演月餘。又據說南管布袋戲於夜間搬演,須唸咒語,以達驅鬼避邪之效。北管布袋戲則焚燒「七星金紙」,作為除邪與淨台之用。 北管戲特有之習俗是農曆九月一日至九日,必須齋戒吃素。據說西秦王爺之好友南斗星君、北斗星君、水德星君、關聖帝君、九天玄女、王母娘娘、玄天上帝及觀世音菩薩諸神,於此期間與西秦王爺相偕至戲班巡視、遊玩,並替戲班「解罪」。所謂「解罪」者,演員由於演出需要,責罵天地或神明,須由西秦王爺或其祂諸神為演員解釋,方能卸除災禍。 就歌仔戲而言,其禁忌與規矩,大致與北管戲西皮派類似,如不可食用螃蟹;拜師須備豬腳、紅包等六種牲醴,學戲期間必須服侍師父生活起居,與台灣各劇種之戲班相似;另外歌仔戲班於演完夜戲後,演員配有就寢位置,以蚊帳象徵房間,放下蚊帳即表關上房門,他人不得擅入,如要找人,必須「叫門」,以示尊重。 皮影戲劇團之規矩與禁忌較少,其規矩與禁忌大多與宗教信仰有關,如學徒拜師時,須備三牲酒醴祭拜田都元帥,演出前要祭拜戲神及拜戲棚,以求演出順利成功;劇中若提及「蛇」字,須唸作「俠」(ㄒㄧㄚˊ)音;另外,演出時請主所供應之茶水、香煙及點心,均須先供奉田都元帥,演員始能食用。 四平戲劇團供奉田都元帥戲神,戲班規矩是無論至何處演出,戲神之神像均須供奉於後台,以保佑戲曲演出順利。此外戲曲演出前,文武場樂器不得任意敲擊;戲曲人頭道具,若非演出所需,不能隨意觸摸,否則將會染病;頭盔、跳加冠所使用之面具,平時亦不得亂戴,若犯禁忌將導致失聲;不得攜花、不得食用螃蟹等亦為四平戲班之禁忌。
宜蘭地區之傀儡戲,規矩與禁忌仍相當多,部分沿襲福建原有之規矩,部分與傀儡戲場合的宗教信仰有關。其規矩與禁忌如下: 由上可知,劇團之禁忌與規矩,各劇種大體上有共通之處,如不可說「蛇」字、不可食用螃蟹等;此外又因劇種之特性而有所差異,諸如傀儡戲之禁忌與規矩,與宗教信仰關係較為密切,相關之細節便較為繁瑣。 【傳統戲曲表演型態】 壹、落地掃型態 落地掃又稱「土腳趖」,是一種在地面演出之表演型態。此種演出型態通常在廟會遶境、神明出巡或喪葬遊行時,沿街做定點式短暫表演,屬於行進間的表演藝術。 台灣之歌舞小戲如車鼓弄、牛犁陣、桃花過渡、本地歌仔、客家三腳採茶戲等,均屬落地掃表演型式;它與一般跳鼓、藝閣、舞獅、神將與宋江陣等陣頭不同。歌舞小戲是載歌載舞並具有故事情節,而一般藝陣僅為武藝操演、隊形變換或純粹遊行展示,並無戲曲情節與唱腔唸白。 落地掃表演最大特色便是簡單而素樸。由於在地面演出,因此不需舞台、佈景或桌椅等大型道具,亦無需燈光、音效與舞台技術;此外,所需表演人數少,腳色通常僅以丑、旦為主,可謂極為簡單;且落地掃成員多為當地民眾,屬於業餘性質。 落地掃演出之始,演員通常先以「踩四門」表示敬意,此為因應圓形圍觀式觀眾群,因此落地掃演出時並無固定方向,而以移位和旋轉方式表演,便於四周觀眾群之欣賞。至於落地掃之劇情,大多為情節簡單之折子戲或片段故事,內容大抵為男女打情罵俏、描述農村生活趣事以及民間流傳之愛情故事。落地掃演員不著戲服,無繁雜之身段,演員手執扇子、手絹或四寶、錢鼓等簡單樂器,通常為一唱一答,載歌載舞的演出型式。 落地掃之表演型式情節簡單,表演時間短暫,但能隨時隨地演出,得視現場情況開始、延長或結束,因此即興性質強烈,由於無固定歌詞和對白,所以演出內容自由而活潑,且通常為歌舞小戲的表演型態。 貳、野台型態 一、開放式劇場 台灣傳統野台型態之演出,大抵與宗教信仰有關,如廟會、酬神、建醮與神誕等活動,戲曲之表演被視為祭典儀式的一部分,儀式性勝於藝術性,因此演出正戲之前必先表演一段扮仙戲,為信徒祈求福祇。 野台型態之劇場屬於開放式劇場,大多於廟埕搭台演出;由於是開放式劇場,觀眾隨時可自由進出其間,或坐或立,十分自由;此外,每位演員出場時均須「報家門」,可使觀眾瞭解出場人物所扮演腳色,並迅速進入劇情之中。 由於廟口為公共場所,因此隨著戲曲演出,也衍生出各種攤販的聚集,其吆喝、兜售聲,與戲曲演出相映成趣;亦有各種遊樂性質之攤販,提供觀眾玩樂,因此觀眾除戲曲欣賞之外,更能享受逛夜市一般的樂趣,充分表現出民間戲曲與生活,自由活潑的生命情趣。 二、鏡框式舞台 從目前戲曲表演的型式與故事內容來看,傳統劇場中的舞台,可能是宮廷表演型式的延伸,例如人物之出場、文官之整冠等,均有跡可尋。 至於舞台型式種類,以現代劇場言,有鏡框式舞台、中心劇場(圓形劇場)、馬蹄形劇場、伸展式舞台與可變性舞台;然而在傳統劇場中,由於大多為演戲酬神之演出,舞台型式缺乏變化的實際需要,因此目前仍以歷史最悠久的鏡框式舞台最為普遍。 西方鏡框式舞台最早出現在一六一八年,義大利巴馬( Pama )的凡尼斯劇場。此種舞台型式不但具有悠久的歷史,且為最普遍之戲曲舞台型式,在現代劇場如此,於傳統劇場亦然。 台灣傳統戲曲野台型態之舞台,屬於鏡框式舞台。此種舞台猶如置身於一鏡框中,觀眾之位置在舞台的正前方,鏡框底部搭有佈景,可配合劇情需要而更換。至於後場之位置,野台通常是文場在右(觀眾面向舞台之右側),武場在左(觀眾面向舞台之左邊),目前亦有少數劇團將後場位置挪至舞台前方,而在各縣市文化局之演出,樂隊通常坐在台下。 傳統戲曲野台型態之鏡框式舞台,應用於北管戲、歌仔戲、南管戲與九甲戲之類的大戲;布袋戲傳統舞台為木雕之柴棚(彩樓),民初以來彩樓之規格,高及寬各約五、六尺,深約二尺,目前則以彩繪戲棚為多,材質又分木板釘製和布製兩種;至於歌舞小戲則為落地掃的演出型式,地面即為舞台,隨地均可演出。 台灣廟宇的固定戲台不多,大部分戲台為臨時搭建,通常以木頭或大竹筒為基架,覆以鐵皮頂蓋,鋪上戲棚板,拆建均很容易,可見傳統戲曲舞台十分簡陋。由於傳統鏡框式舞台空間通常僅為四坪,因此很多劇情須以身段來解釋,成為象徵性舞台,所謂「千里路途三、五步,百萬軍兵六、七人。」即為最佳之寫照。 參、電台型態 電台型態係透過電台以廣播方式播放戲曲節目。雖然廣播方式能突破空間限制,滿足更多聽眾對戲曲的需求,但由於電台廣播無須演員之身段做表演,使得演員忽視身段,無形中損及傳統戲曲重視身段、演技的特質,對傳統戲曲造成不可彌補之傷害;不過電台型態之戲曲,為吸引聽眾,特重唱腔與唸白,亦是始料未及。 電台型態之傳統戲曲節目,以歌仔戲與布袋戲最為普遍。台灣在電視尚未普及的年代,當時本省各廣播電台,大多有歌仔戲節目的播放,廣播歌仔戲成為最受婦女喜愛的節目。 電台型態之布袋戲節目,通常在節目中以布袋戲型態說書,兼做賣藥廣告。電台與野台的演出方式不同,由於外台有布偶人物直接演出劇情,電台只有口白、配樂氣氛;因此,若要導引聽眾進入情況,必須對出場腳色的性格、特色、長相、姿態等,以第三者的身分做更多的口白介紹,再加上腳色間的對話,因此電台演出時間通常比外台還長。可見電台型態之演出,得以省略操偶技巧之訓練,但相對地必須加強腳色與聲音效果,否則聽眾將快速流失。 由於電台型態之戲曲節目須靠其它廣告支撐,因此不論歌仔戲或布袋戲,節目中場均有販賣藥品的廣告,以加強販賣效果;相較於其它節目,長久以來的傳統戲曲賣藥廣告,成為最具草根性的電台特色。 肆、內台型態 內台型態戲曲演出屬於營利性質,早期台灣各地均有戲院表演傳統戲曲,為吸引觀眾,內台型態之演出使傳統戲曲增加聲光特技與舞台技術,並編寫新劇本,以招徠觀眾。內台型態之戲曲於演出前,演員常會穿著戲服沿街遊行宣傳,謂之「踩街」,並製造各種噱頭,藉以增加票房收入。內台戲興盛時期,全台各地戲院均有傳統戲曲之演出,且以歌仔戲及布袋戲為主。 伍、電影型態 電影型態之傳統戲曲以歌仔戲和布袋戲為主。以電視歌仔戲而言,一九五五年,由「都馬班」邵羅輝導演,以電影拍攝傳統戲曲,將歌仔戲《六才子西廂記》搬上螢幕。不過內容缺乏變化,技術不良,效果欠佳,未造成迴響。繼之而起的是麥寮「拱樂社」陳澄三於同年著手拍攝《薛平貴與王寶釧》。一九五七年,由「拱樂社」陳守敬編劇,陳澄三導演,開拍《金壺玉鯉》,委由寶都影業出品,於台北上映,成為台灣攝製的第一部彩色台語片。 在布袋戲方面,一九五八年,第一部電影布袋戲即為黃俊雄主演之《西遊記》。但根據民間布袋戲業者表示,電影布袋戲對野台布袋戲衝擊不大,反而是電視布袋戲對野台布袋戲造成嚴重影響。 陸、電視型態 電視型態之傳統戲曲仍以歌仔戲與布袋戲為主。一九六二年台灣電視公司成立,由王明山製作,廖瓊枝和何鳳珠主演的第一部電視歌仔戲《雷峰塔》,正式登上電視螢幕。 電視歌仔戲最大之改變在於從象徵劇場走向寫實劇場。以實物取代寫意的身段,騎馬必須拍攝騎馬外景,高山、天庭、城牆、橋樑等則要搭設佈景,因此電視歌仔戲的道具、佈景相對增加,而身段做表則大量刪減;唱腔採錄音對嘴方式,再加上演員唱錯、忘詞可 NG 重來,使得演員唱功、演技退化,亦使即興式表演成分消失,對傳統戲曲造成莫大傷害。不過屬於純粹表演藝術的歌仔戲仍以電視歌仔戲最為普遍。 就電視布袋戲而論,以台灣電視公司於一九六二年播出李天祿《三國志》為最早;一九七○年,黃俊雄在台灣電視公司製作《雲州大儒俠——史豔文》,播出五八三集,將布袋戲發揚光大。但至一九七四年,政府以「妨害農工商正常作息」為由禁演布袋戲,更要求傳統戲曲以國語演出,使得各類傳統劇種大為失色。時至今日,由於電視布袋戲運用大量聲光效果,金光布袋戲乃成為流行話題。 |